我國刑法所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
2023-03-19 來源:云南昆明律師網 作者:admin1.犯罪行為人已滿16周歲的,認定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對所犯罪行承擔刑事責任;
2.14-16周歲的人犯法定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
3、12-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12-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犯罪行為人滿12周歲的,認定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也就是說,年滿16周歲的人如果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即被判處刑罰;對于嚴重的8種犯罪行為,14周歲以上的人犯罪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對于12周歲以上的人犯嚴重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在情節惡劣時,如果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需要追究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年滿16周歲的人如果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即被判處刑罰;對于嚴重的8種犯罪行為,14周歲以上的人犯罪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對于12周歲以上的人犯嚴重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在情節惡劣時,如果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需要追究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