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云南昆明律師網

              注冊 | 登錄

              您現在的位置:云南昆明律師網 > 經典案例 > 正文

              易德祥主任代理一起復雜民告官糾紛案件一審判決勝訴

              2022-10-09 來源:http://www.csicsafety.com 作者:易德祥主任律師
                                        易德祥主任代理一起復雜民告官糾紛案件一審判決勝訴
                                                                   案情簡介
                       2006年1月26日,從廣西貴港市到昆明經商的吳長君與兒子吳貴景開車從昆明回貴港老家過年,非常不幸,吳長君與兒子吳貴景在貴港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二人均死亡。吳長君生前與配偶梁美蘭于2001年購得昆明市官渡區金馬鎮云山村東方玫瑰園23幢1單元5層402號房屋一套,吳長君與梁美蘭生育了吳貴其、吳飛燕、吳飛云、吳貴城、吳云燕、吳桂毅、吳貴景,吳長君發生交通事故時,吳長君的父親吳綿雙、母親尚在人世溫群珍(吳綿雙于2016年去世、溫群珍與2013年去世)、吳綿雙、溫群珍生育了吳長君、吳麗萍、吳麗梅、吳麗蓮、吳長秀五個子女,吳麗蓮于2002年去世,去世前與其丈夫蘇靜蘭共同生育了子女蘇瑩、蘇珊、蘇智霖。吳貴景與李育霞結婚,生育了吳自昊、吳自儀、吳自瑞。由于繼承人眾多,各名繼承人無法估計處理上述房屋事宜。
                      2021年9月,吳貴其、吳飛燕、吳飛云、吳云燕、吳桂毅與其他繼承人協商處理上述房屋時,發現上述房屋登記在吳貴城的名下,并已經被法院查封。2021年10月8日經查詢,方知上述房屋于2012年的所有權人由吳長君經變更登記到梁美蘭的名下,并于2014年由第三人以買賣的形式變更到吳誠貴名下。后經原告到產權轉移依據的2512、2511號公證書昆明市中衡公證處的了解,該公證處稱沒有出具過這兩份公證書、該兩份公證書涉嫌偽造。
                      2021年10月,吳貴其委托律師向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決分割上述房屋。后不知何故,法院沒有立案便讓代理律師拿回了起訴狀。
              2021年10月28日,吳桂毅向查封該房屋的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異議,經過該法院受理,作出(2021)桂0802執異187號受理執行異議通知書。2021年12月2日,港北區人民法院將上述房屋進行拍賣給了馬某,2021年 12月3日,港北區人民法院作出(2021)桂0802執異187號《執行裁定書》,裁定駁回吳桂毅的申請事項,后吳桂毅不服向港北區人民法院提起第三人執行異議之訴。
                     2022年1月,吳貴其作為吳飛燕、吳飛云、吳云燕、吳桂毅的代表,委托云南尚祥律師事務所易德祥代理其維權案件,經過易德祥律師分析,因為房屋已經轉移到吳貴城名下并且被法院拍賣,只能向法院起訴辦理房產登記的行政機關,要求撤銷變更登記。
                                                             法院裁判理由
                       本案經過多次反映,案件終于得以立案,經過昆明市盤龍區法院審理,該法院一審認為:“原房屋登記管理行政機關昆明市住建局在辦理案涉房屋變更登記過程中,依據當時有效的《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房屋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之規定,履行了一般公務人員認知常識范圍內的審查義務,且程序為違反法律規定,由于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知兩份《公證書》,經相關公證機關出具《情況說明》確認為虛假材料,導致案涉登記內容與房屋實際情況不一致,但案涉房屋幾經易手后現已未善意第三人經司法拍賣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權證已被作廢失效,且案涉房屋尚有司法查封未予解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屋登記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第三款‘被訴房屋登記行為違法,但判決撤銷將給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房屋已未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判決確認被訴行為違法,不撤銷登記行為’之規定,故案涉比恩更登記不具備可撤銷性,本案依法確認案涉變更登記的行為違法,原告關于撤銷案涉不動產變更登記行為的訴訟請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為此,判決:確認一、被告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接昆明市住房和程序建設局與2012年5月15日將案涉盤龍區金馬鎮云山村東方玫瑰園23幢1單元5層402號房屋以繼承方式變更登記至第三人梁美蘭名下的產權變更登記行為,以及向第三人梁美蘭頒發昆房權證(昆明市)字第201217991號《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行為違法;二、駁回原告吳貴其、吳飛燕、吳飛云、吳云燕、吳桂毅的訴訟請求。
                      本文附判決書全文,供法律同行、法律愛好者學習、研究、參考,也可以作為類似案件維權依據。但因筆者水平有限,請讀者在閱讀、參考過程中不吝賜教!

                 











              附:資深律師解答相關法律知識

                   1、本案為何不能通過民事訴訟方式進行解決?
                   答:因為本案房屋已經由被繼承人變更到別人的名下,進行民事訴訟解決的前提在于房屋尚未變更。
                    2、
              本案房屋為何要起訴與最終的房屋所有權人沒有關系的梁美蘭?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屋登記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第二款“原房屋權利人、原利害關系人對首次轉移登記行為及后續轉移登記行為一并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就在先轉移登記行為提出的訴訟請求,或者因保護善意第三人確認在先房屋登記行為違法的,應當裁定駁回原告對后續轉移登記行為的起訴。”及第三款“原房屋權利人、原利害關系人未就首次轉移登記行為提起行政訴訟,對后續轉移登記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規定,本案中因第一次轉移行為為由吳長君轉移到梁美蘭名下的登記行為,所以只能起訴由吳長君轉移至梁美蘭名下的登記行為。
                   3、對房屋或者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的行為最長的起訴期間為多長時間?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 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規定,因此對不知道對不動產登記的行政行為起訴的時間最長為20年。但如果知曉不動產登記的行為,還是得適用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6個月內的起訴期間。
                   4、行政訴訟案件撤訴后能否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條第一款“人民法院裁定準許原告撤訴后,原告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新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行政訴訟中沒有訴訟時效之說,也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之說,行政訴訟案件原告撤訴后非但不能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反而會導致自己訴權喪失。
                   5、第三人對執行標的物提出執行異議期間能否處分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第一款“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及第十六條 “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審理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的規定,因此在第三人對執行標的物期間不可以處分標的物。
                   6、本案中原告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本案中,吳桂毅在執行標的物被查封期間,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申請,而法院在收到執行異議申請書之后,仍然對執行標的物進行拍賣,現執行標的物已經被拍賣給了馬某,已經嚴重損害了包括吳桂毅在內的繼承人的合法權益。本案中,吳桂毅等繼承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撤銷將房屋拍賣給馬某的行為,如果法院不予撤銷拍賣行為。吳貴毅等人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執行司法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有下列錯誤執行行為造成損害申請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三)違法執行案外人財產,或者違法將案件執行款物交付給其他當事人、案外人的;”的規定,以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申請國家賠償。
                 
                         本文作者:易德祥律師,連續兩次通過司法考試(2005年取得C證,2006年取得A證),2007年正式從事律師職業。2015年7月獨資創辦云南尚祥律師事務所,系云南尚祥律師事務所主任?,F任昆明仲裁委員會、昭通仲裁委員會、玉林仲裁委員會、世界仲裁中心(香港)、茂名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獲云南省首批專業律師證書(刑事),昆明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云南省律師協會涉訴涉法信訪專家庫成員、云南省律師協會律師權益保障委員會委員、云南省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委員會委員、昆明市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面試考核官、昆明市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建筑工程與基礎設施法律委員會委員。


              律師搜索
              律師姓名檢索:
              律師事務所檢索:

              云南律師,昆明律師,找律師,打官司,法律咨詢,律師咨詢,委托云南|昆明資深律師,重大案律師,知名律師維權,需要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刑事辯護律師,就上云南昆明律師網
              滇ICP備12000640號 滇公網安備:53011202000505號 版權所有:易德祥律師 技術支持:找法網   返回首頁 您是本站第 位訪問者

              国产V亚洲V日韩V欧美V中文 久久精品最新域名 国内精品久久久久影院薰衣草 欧美亚洲图片另丝袜自拍